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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发证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纳入机关档案管理的专项内容,认真做好原始档案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备案工作。要进行档案资料的动态管理,对新增、变更、减少或注销等事宜,要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修订处理,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案可依。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许多学医者从事医疗行业的必备证书,优路教育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部合作多年,能帮您快速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
执业医师资格证又称“医师执业证书”,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医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所谓“医师”就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117号)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具体认定工作的人事处或医政处实施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