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备考-法律常识-个人饲养动物致害的责任承担

2019-05-03 浏览(102 喜欢(4
类别: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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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侵权责任法》中的特殊侵权责任时常考到,其中动物致害责任相对来说规定比较复杂,在考试中经常以理解性的方式考察,需要我们重点掌握。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个人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考察内容。
一般认为,对于一般主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但其中包含两种免责事…
查看更多 由较为常考,一是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情况造成自身损害,从而减轻或免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二是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是指因第三人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此时被侵权人可以像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当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真题再现】王某因全家外出旅游,请邻居戴某代为看管其饲养的宠物狗。戴某看管期间,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关于张某被咬伤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戴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C.王某和戴某对张某损害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D.王某或戴某不应对张某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王某系动物饲养人,戴某系动物管理人,由于受害人张某是在偷狗时被狗咬伤,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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