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介擅自网签买家可以不认吗

2019-06-02 浏览(234 喜欢(7
类别: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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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河源
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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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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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律师是擅长房产纠纷官司的律师,在房产法律有较高造诣,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广州最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
查看更多 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中共党员,从事法律近10年,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案严谨细致、对当事人负责,力求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3号线珠江新城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广州房产中介能擅自将房子网签吗?
律师解答:实际生活中很多二手房合同的买家和卖家未亲自到房管局,就由房产中介办好了网签手续。那么,中介只是业主代理出售的机构,并不是真正的业主,为何能轻易就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业主的房子网签?
据悉,持有营业执照并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房产中介公司,均可向房管部门申请登录网签的数字证书,凭此办理含买卖双方和中介的“三方网签”。此外,买卖双方也可自行到房管部门进行只有两方的网签。按照相关规定,网签均需签订纸质交易协议后方可进行。然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有关负责人坦言,从技术层面上讲,房产中介要做到虚假“网签”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拿到卖家房产证的号码和对应的***号码,找个人来充当买方即能办理网签操作。一旦房产被“网签”,业主将无法另行交易,只有网签操作者才有权撤签。房产中介将网签作为工具,“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进行虚假“网签”,已涉嫌构成违规“锁盘”。
2016年10月,广州市住建委公布《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将建立房地产中介信用“黑名单”制度,将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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