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评估准则中工作范围规则对我国的启示

2019-06-04 浏览(183 喜欢(5
类别: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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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适合我国的“工作范围”准则
美国评估促进会将‘工作范围’单独列示,推崇这一重要概念,建立工作范围规则,充分重视评估业务中的工作范围问题。而我国的评估准则没有重点突出这一概念,对工作范围的规定缺乏实际执行力。因此我 国有必要积极借鉴美国评估准则中的工作范围规则,在广泛听取…
查看更多 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立足于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植根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一项适合我国的‘工作范围’准则,将这一问题单独列示出来,引起更多的重视,从而规范评估师执业操作,促进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有序发展。
2、明确区别两种评估报告类型的工作范围
美国评估准则明确区别开放型以及限制型这两种评估报告类型的工作范围要求及披露要求。区分两种不同的报告类型,建立不同的标准,能极大提高评估师的评估效率,让评估师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在需要出具开放型的评估报告业务中,使报告结论更加准确,披露的工作范围更加详细,使报告使用者更易于理解。
3、增强我国的‘工作范围’准则的可操作性
(1)建立一个属于中国评估准则的概念框架。该概念框架部分包含了中国评估准则所依据的已得到普遍接受的概念、原则和定义,在遵循中国评估准则时需要考虑和应用这些概念、原则和定义,通过这种限定,使工作范围规则的制定和应用和其他各具体准则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基础和口径。以此来加强我国评估准则的实际可操作性。
(2)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的准则制定各有各的优缺点,因此我国在制定‘工作范围’准则时,应当兼顾两者的优势或较小化劣势明确合理工作范围的要求,给评估师一定的职业判断空间。针对特定评估项目,以规则导向对评估师在评估工程中需要进行研究、分析的广度与深度进行详细规定,从而减少评估师执业过程中对准则的困惑和帮助评估服务使用者更好的利用评估结论。
摘自《评估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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