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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代办经营性及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资质
河南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证怎么区分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
河南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证怎么区分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 2017年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的消息一出,引起众多医药行业们的注意,该审批意味着实行了长达十余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C证审批取消了。接着,当年9月29日,又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A证审核。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为A、B、C证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ICP经营许可证书,具体详情可了解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可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经营性并不意味着有了它就可以线上交易,非经营性也不意味着不能线上交易,相信很多人对两者有种误解。所谓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区别主要在于网站是否有偿提供信息服务。也就是说,网站提供的信息是否收费,而不是网站卖的东西是不是收费。
一般来讲,网上药店需要先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再办理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但自从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之后,交易证自此不复存在。也就意味着,网上经营药品,只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