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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21年度的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正在进行中,小编就整理了关于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流程和奖励补贴政策,希望能对你的申报有所帮助,如果你对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有疑问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一、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拥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2年以上有效租期,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每年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
4、拥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须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6、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孵化时限要求:
1、入驻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入驻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2、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二、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奖励补贴政策
1、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对知名专业机构或区内企业在我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楼改造设立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创建目标达到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标准的,对其购买仪器设备、公共软件以及办公场地与配套设施改造发生的费用,以“借转补”方式,按实际完成投资的50%给予补助,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元,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2、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发展。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考核评价体系,市级以上的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的,按照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房租、水电、网络、培训、路演等运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3.、奖励新认定众创空间(孵化器)。新认定的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和新备案的省级众创空间、省级孵化器和新备案的省级以上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级孵化器,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补助从高不重复享受。
4、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内新增的小微企业,按年度净增加的小微企业户数给予孵化平台1000元/户的创业服务补助。
5、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内培育的企业获得政府性奖励资金或者股权投资(含社会投资)的,按照企业获得的区级以上政府性奖励资金或者一次性股权投资额度,50万-100万(不含)、100万-500万(不含)、500万及以上的,经审核,分别给予孵化平台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述奖补从高不重复享受。
6、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每孵化培育或引进1户在开发区落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以上级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企业,分别给予孵化平台0.3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内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市级高企、创新型企业,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流程
(一)各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等工作。此次申报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二)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月8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
(三)各县区科技局于11月17日(星期三)前,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等。
关于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