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声明斯里兰卡发票声明领事馆

2023-02-09 浏览(146 喜欢(4
类别:
商务签证
array(1) { ["业务特色"]=> string(74) "全国办理,专业服务,业务广,一站服务,多年经验,快速高效" }
交易地点:
苏州周边
认证情况:
联系人:
陈先生
业务特色:
全国办理
专业服务
业务广
一站服务
多年经验
快速高效
查看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

详情描述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答: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温馨提示: 该信息是用户发布,其真实,合法,有效性由发布者负责,用户在咨询,交易或者签订合同时,任何要求预付定金,保证金,意向金或要求网上转账等行为都可能存在交易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苏州商务签证相关信息

1/5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