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申请单位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已在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的申请单位需填写《代理领事认证申请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未在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的申请单位还需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贸促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证。对于以“国际商事证明书”形式办理的文件,须另外填写《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申办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大使馆加签的概念:
大使馆加签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认证机 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 当局所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