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企业赔偿咨询,违法解除纠纷律师

2023-10-11 浏览(9 喜欢(0
类别: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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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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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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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企业赔偿咨询,违法解除律师
广州劳动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要不要多给一个月工资?
郑思琪律师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支付足额经济补偿金后无需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判决书节选:
代通知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承前所述,本院认定黄某与红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不符合上述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故红某公司无需向黄某支付代通知金5733元。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企业赔偿咨询,违法解除律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案件与仲裁诉讼案件,经济补偿金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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