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 加盟合同律师 特许经营合同律师 退加盟费 没有签合同

2024-02-27 浏览(83 喜欢(3
类别: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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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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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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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没有签订加盟合同,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属于。无论有没有签订书面的加盟合同,只要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都可以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满足以下特征的,构成特许经营合同。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书面合同或口头)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原被告的陈述,报告公司授权原告在广州市增城区开设“xxx奶茶”加盟店,按照被告公司统一加盟店规范管理,由原告支付相应的加盟费用,被告公司为原告提供开业指导、营运支持等服务,本案应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郑思琪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过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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