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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解除加盟合同退货运费承担咨询律师,广州从化加盟合同解除后,剩余的货物可以退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比如以下这个案件。广州天河区员村的张某解除与xx公司的电动车特许经营合同后,要求退回剩余电动车,并要求xx公司承担退货运费,得到xx公司拒绝后,张某起诉至。最终,判决xx公司退还张某货款剩余货款72227元(82682元-10455元)。
判决书节选:
关于货款,xx公司确认收到货款82682元,实际发货82660元。张某确认其已销售部分产品,合计代理价格为10455元。因xx公司未举证证实其在电动车产品享有涉案“x铃”商标的合法使用权,故剩余电动车产品(剩余产品款式及数量为前述查明中的xx公司发货单扣减张某已销售部分)应由xx公司予以收回,剩余货款72227元(82682元-10455元)应由xx公司退还给张某。
广州郑思琪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担任过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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