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而劳动者还处在医疗期间内的,用人单位能

2019-06-09 浏览(63 喜欢(2
类别: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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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6年1月,郑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其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零件焊接。2017年9月,郑某被查出患有心脏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单位给其6个月时间进行治疗。郑某因此停工。2018年1月,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此时用人单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
查看更多 是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患病无法参加工作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此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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