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律咨询顾问-天津法律咨询-茗杉(查看)

2019-06-13 浏览(161 喜欢(4
类别: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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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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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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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募集善款不可信,违者要负法律责任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8日,天津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四川旅游圣地九寨沟县发生里氏七级震级,相关部门迅速展开救援行动,但与此同时,与有关的谣言,也通过互联网肆意蔓延,对此,天津律师表示其中也有人浑水摸鱼,发布宣称募集善款的账户,而对于这类信息,有关部门表示,要像对待谣言一样,不相信,不传播,天津法律在线咨询,如有陌生人要求汇款时更要提高警惕,一定要仔细甄别,防止上当受骗。律师还表示: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对于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将可能被追究责任。

  互联网平台作为社交传播媒介,需要做好信息的监控与发布工作,一旦发现热点事件的假信息,要及时作出处理,将信息危害降低。在群众中树立媒体的重要性,对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假信息进行披露,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拒绝。

  谈到巨灾保险制度,律师表示,对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与人们相对薄弱的保险意识相比,保险产品的种类、性价比等还需要逐步提高,巨灾保险的赔付比例依然较低。如果单纯依靠商业保险来实现巨灾保险制度,可能很难成功。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较有成效的国家,天津法律咨询顾问,大多数都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因此,国家要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来支持,才能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经济纠纷公司带你详谈企业哪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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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转移定价

  定义:在经济活动中,不按照公予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

  二、 资产、负债名目转化

  如将固定资产中的资产类别名目转变,改变其折旧年限。

  三、 假交易法

  如以不存在的交易合同入账,造成资金流出,增加本期费用,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

  四、 费用直抵收入法

  在确认收入时,将假费用税前扣除,达到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五、 重组转让法

  利用股权转让、资产转让、重组等进行资金或收入转移达到其他目的。如将公司的资金转移,达到破产赖账等目的。

  六、 私人费用公司化

  定义:将私人的费用转变为公司的费用,既达到降低私人收入个税应纳税额的目的,又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费用的目的。

  七、 收入/成本/费用转移法

  定义:分立合同,将收入、成本或费用转移至其他公司或个人。

  八、 虚增/减流转过程

  定义:在流转过程上下工夫,多一道流转过程,天津法律咨询,收入额多一道,将可扣除费用的范围增大。

  九、 利用金融工具法

  定义:利用外汇等金融工具进行难以控制未来价格的交易。

  十、 集团化操作 天津经济纠纷律师

  定义:利用集团化操作,达到国家批准的部分集团化统一纳税公司的操作模式的目的。

  十一、 其他

  如将借钱作为收到其他公司的定金处理,从而达到避免利息产生的税金等目的。

  所以,做假账不可取!按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相关条例均有规定,做假账轻则处以罚款,重则追究责任呢。所以,走正道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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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如下:

  1.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

  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伙当然终止。

  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协议如约定当某一事由出现时合伙便解散则设立合伙的行为实为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合伙解散。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可由合伙人基于合意而设立自然也可基于合伙人的合意而解散。无论合伙协议是否约定有合伙经营期限合伙人均可通过合意而终止合伙协议解散合伙。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是2人以上,若合伙成立后不断发生退伙而只剩下1人时便出现了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的现象。当这种情形持续满30天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5.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如果合伙企业里都是有限合伙人都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8. 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以上就是环保行业并购逻辑的问题,你都了解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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