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律师

2019-06-03 浏览(63 喜欢(2
类别:
刑事辩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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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从事刑事案件已有多年,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并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凭借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独到的办案技巧,办理过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被告人经辩护后都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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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法律知识: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限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审查时期为5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刑事知识链接。
  二、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据记者了解,不仅普通百姓对其“颇感新鲜”,甚至一些司法人员也对这一概念不甚了解,容易混淆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
  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司法实践中,除司法工作人员,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他们又该如何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呢?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16条的规定,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直至生效判决作出前,也就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均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
  根据《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对所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且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以进行审查。但是,近年来,每年被逮捕的人数在80万人以上,如果每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进行审查,每年的审查数量将在250万人次以上。如此数量的案件如果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仅将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也不利于突出审查重点。因此,《规定》在立案程序前增设了初审程序。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规定》第17条、第1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才予以立案进行正式审查。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怎么“查”?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检察机关将如何进行审查呢?
  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二是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是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四是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五是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六是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以及其他方式。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业务范围贯穿刑事案件的全过程: 刑事案件的代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安侦查阶段,第二阶段检察起诉阶段,第三阶段审判辩护阶段 一、侦查阶段: 1、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检察起诉阶段: 1、为犯罪嫌疑人办理辩护手续;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3、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相关法律意见;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代理意见; 三、审判辩护阶段:参加法庭审理,做罪轻或无罪的辩护;有权在经过被告人同意后提出上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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